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欧美爆乳激情A片,颠覆你的视觉盛宴,前所未有的激情体验在等待着你!的相关文章
以色列再次袭击联黎部队哨塔 造成2名士兵受伤的相关文章
首届多伦多中华电影节揭幕
江苏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
国台办:赖清德“双十”讲话是更具危害性、破坏性的“台独自白”
“遇见黄东:一个清代广州‘事仔’的大世界”展览在穗开展
南铁迎国庆假期返程客流最高峰 预计发送旅客154.8万人次
中方:愿同各方继续加强粮食安全合作,共同建设没有饥饿的世界